
4月28日,全县召开中央,省,市级环境保护监督反馈改革协调推进会。叶文德,县委常委,政法委书记参加。 4月28日,全县召开中央,省,市级环境保护监督反馈改革协调推进会。
叶文德,县委常委,政法委书记参加。会议要求按照党和政府的原则,对一个岗位的责任,以及属地管理和集中责任的原则,认真履行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,完善目标责任机制,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的责任,明确工作任务,并采取详细措施。要真正承担责任,做好工作,把工作分解给具体的负责人;完善协调配合机制,加强企业,乡镇,部门之间的沟通;整改情况应每月调整一次,每季度报告一次,限期整改,责令追究制度完善。工作责任不到位,任务未完成,责任不履行,懒惰无效。会议强调,要加强保障,完善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,积极探索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体系的途径;必须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,对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,建立终身对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制度。进一步发展可以推广和推广的制度成果;划定和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,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,以保护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,界定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其他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;严格执行生态保护和红线相关管理和控制政策,建立生态环境区划分管理制度,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管理,基本形成区域生态安全格局。